上海南京福州深圳厦门杭州珠海苏州合肥西安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宁波南昌长沙常州芜湖无锡徐州
 
 
 
厦门淘屋网
首页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 商铺 | 别墅 | 地图选房 | 楼盘档案 | 加盟淘屋 | 论坛 | 网站建设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 宅基地使用权证_房事纵横_全国新闻_
   淘屋网>全国新闻>房事纵横
房源登记
房源筛选
区域选择
用途选择
户型选择
面积选择
价格选择
信息时间
有无图片
关 键 词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 宅基地使用权证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该通知称,在登记发证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同时,该通知重申,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另外,宅基地面积标准受到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也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打印】 【关闭
 更多房事纵横
房地产大股东增持集中涌现 自愿还是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建设领域循环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刚性需求仍然旺盛 房价理性回归可期
房产专家谈目前楼市: “房贷”政策有…城建部: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制机…
银行调息 房企成本年增340亿建设部:加快编制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
央企增持如潮 国资委奋力救市温家宝:中国经济政策将应时而变
北京发改委:加快南城的发展地方政府救市措施一览
中央大调研:上海房企吁请信贷政策区…广州掀违法用地整改风暴 模式获国土部…

 

 
 

关于淘屋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淘屋信箱 网站建设 免责声明
网络实名:淘屋 淘屋网 淘屋不动产 中文域名:淘屋.cn
Copyright© 2005-2008 Taowu Inc.
沪ICP备06012826号
上海淘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