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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为农民住房投保2年理赔近300万元
据市审计局近期在同级审延伸审计结果显示:市政府为农民住房投保2年理赔近300万元,从而使全市农民在受益社保、医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同时,又享受到政府的一项惠农政策。
市政府2006年预算安排220多万元专项资金,委托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为全市农村20多万户农民办理住房保险。使全市农民房屋因火灾、爆炸、遭受雷击、台风、泥石流等天灾造成损失的,全年累计或最高赔偿金额可达到1万元。据统计,从2006年11月开始实施本规定至2007年底,我市农村有180户农民住房意外发生火烧或遭受水灾造成损失,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共计给予理赔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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