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车族进小区停车,越来越难享受到“免费午餐”了。小区入口的收费亭明确地“告诉”车主:要想在里面停,留下“买路钱”。
看着小车从小区里进进出出,有些业主们纳闷了:物业收的这部分停车费哪去了?是不是被他们“黑”走了?
业主质疑收费去向
前几天,车主黄女士到仙阁里小区接一个朋友,只不过是在小区里绕个弯就马上出来了,然而到小区出口时,横杆拦住了车子的去路。保安称,要收停车费。黄女士有点生气,因为车子进出小区前后不到5分钟,而该小区规定,停车30分钟内是不用交停车费的。经过一番解释,车子才得以放行,原因是车子进小区时,黄女士没有停车取票。
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胡先生表示,类似于这类停车收费的小摩擦,在他工作的小区时常发生,很多人对小区收取停车费感到不理解,认为钱落进了小区物业的“腰包”。
胡先生的话确实代表了多数业主的看法,记者采访多位小区车主,大家都对物业收取停车费的去向感到不理解,认为这是一笔糊涂账。“从来没有向我们业主公开过,谁知道收的钱跑哪儿去了。”某小区的刘先生表示。
在某小区的物业宣传栏,记者注意到,尽管物业竭力宣传小区绿化、卫生做得如何出色,物业管理如何受到上级表彰,却被人用黑笔写上了一句质疑:“每年一百万的停车费去哪儿了?”
物业抽取部分费用
“其实,小区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是经过物价局审批的,而且收上来的钱也不都归我们物业。”胡先生说,在他们小区,这部分收入的70%是归业主,纳入公共维修基金里。
记者又随意走访了我市几个小区。在瑞景商业广场附近的一个安置房小区里,物业处的黄主任称,该小区的停车费收入,90%是归业主的,物业只拿10%,算是管理费和发票费。“这90%的停车费就作为小区的绿化、水电等公摊费用了,剩余部分就存在专用账户里。”
在湖滨南路的一个高档小区里,物业管理人员则表示,停车费由物业公司收走,因为小区的物业费比较低,每平方米每月只有0.6元。“我们是以这部分收入来弥补物业费收入的不足。”
在厦大附近的某小区,物业负责人罗先生则表示,在他们小区,也是实行物业和业主“三七”分成的做法。“我干物业已经10年了,这也是目前厦门多数小区采用的一种做法。”
70%应缴入维修资金
那么,小区停车收费是否有法可依呢?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局房地产处负责对小区停车收费项目的审批。“只要小区报上来的收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就得审批。”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未经审批就擅自收费,则是违法。
物价局房地产处处长刘超明还表示,这部分停车收入本来应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只能按比例进行分成。“如果停车费算副业收入,物业费才是主业收入,现在的情况是有些物业把这些钱都收入腰包,副业收入都快赶上主业收入了。”
记者又联系了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该处副处长邱永聪表示,目前厦门还没有专门的“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但在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里则有相关规定。
记者查阅发现,该《办法》规定,住宅区停车场的经营管理,由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住宅区内权属属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其收益归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有,其中收益的70%缴入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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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分配方法多多
“虽然有《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目前我市小区在停车费的分配上存在不同做法。”厦大附近某小区物业负责人罗先生说,有些做法对业主利益造成了损害。
“可以分为前期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前)和后期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两大类来说明。”罗先生说,前期物业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小区物业为开发商所有,一是小区物业为开发商聘请。
“一般而言,前期物业70%都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罗先生说,这种情况下,小区所收的停车费,物业口头上说属于大家(业主),其实一般去向不清。“如果是开发商聘请的规范的物业公司,一般会把这笔钱作为专项资金存放,等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移交给业主。”
“对于后期物业而言,则存在三种类型。”罗先生说,一种是停车费全归物业公司所有,但物业会以降低物业费这种方式,把部分收入返还给业主;一种是则是停车费税后“三七”分成(即罗先生所在小区的做法);一种则是实行酬金制,即停车费全部交给业委会,然后再由业委会通过核算后,支付给物业公司一定的酬金,剩余部分作为专项基金用于小区设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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