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岛外首批保障房申请人公示
519户符合申请条件,另有3户因虚假申报而被取消资格
岛外四区(海沧、集美、同安和翔安)首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今天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至此,全市首批社会保障性住房中低收入申请户的调查审核工作全部完成。
519户符合条件 27户撤消申请
据了解,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岛外四区首批申请户,共有587户。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街道办、区民政局审核,市公房管理中心和市国土房产局审核,符合各项申请条件的申请户有519户;27户主动撤消申请;3户因提交虚假申请条件而被取消了本次申请资格,其中2户申请人的户籍属购房入户,另1户申请人名下有房产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12平方米的控制标准。
市公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岛外剩下三十几户申请人的材料至今尚未送达公房中心,公房中心将待材料送达并审核后,与下一批申请人一并公示。
申请人弄虚作假 5年内不得再申请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人士特别强调指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以诚信申报为主,所有填报的资料都由申请人如实自主申报并承诺真实性,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五级审核两次公示”。
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市公房管理中心将本着人性化的原则,约谈申请人并指出其材料的不真实性,申请人应该主动提出撤消申请。
如果申请人拒绝撤消申请的,市国土房产局将依据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此次岛外四区3户也将因不诚信申请而被取消了本次申请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