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08第082号)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五缘湾同安营运中心在建工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项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提供关于该项目招商引资的承诺书。竞得人取得该项目后,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还应与该项目的地上、地下原代建单位分别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挂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确保建设工作的连续性。
三、本次公开出让以土地出让金竞价的方式进行,不设挂牌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五、提交竞买申请的时间(特别提示,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
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2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六、挂牌(受理报价)时间:
2008年10月18日起,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挂牌(受理报价)截止时间:2008年10月30日上午9:00。
七、受理地点:
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莲岳路156号松柏大厦三楼)
八、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壹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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