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福州深圳厦门杭州珠海苏州合肥西安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宁波南昌长沙常州芜湖无锡徐州
 
 
 
厦门淘屋网
首页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 商铺 | 别墅 | 地图选房 | 楼盘档案 | 加盟淘屋 | 论坛 | 网站建设
 
厦门厦门:找中介买房变“直购” 台胞要付费吗? 淘屋网 www.taowu.com_本地新闻_淘屋资讯_
   淘屋网>淘屋资讯>本地新闻
房源登记
房源筛选
区域选择
用途选择
户型选择
面积选择
价格选择
信息时间
有无图片
关 键 词
厦门:找中介买房变“直购” 台胞要付费吗?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8年10月13日   来源:厦门商报   

找中介变直购,台胞要付费吗?

      台胞通过中介,获悉并看中了厦门某商品房。后来,在得知该房业主将房子退给房地产开发商以后,台商便避开中介,直接向开发商买房。这样算不算跑单?

      “我是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商买房的,并不是向中介提供的卖主柴某买的,怎么还需要付中介费呢?”日前,台商赖先生遭厦门某住房置业公司起诉违约,被要求偿付1万多元的中介费。赖先生不能接受,认为卖房子给他的,并不是住房置业公司原先所介绍的卖主。因此,他与住房置业公司签订的《房地产购买居间协议书》应该是无效的,他不用为中介费埋单。

      不过,事情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简单。

      赖先生是台湾云林县人,还不到30岁,2年前在厦门结交了女朋友林小姐后,便想在厦门定居。于是,他和女朋友委托中介机构厦门某住房置业公司帮忙找房子。

      2006年10月4日,住房置业公司的职员带着赖先生情侣去看了一套房。房子位于筼筜湖边上,环境很不错,赖先生与林小姐看后都觉得相当满意。就是售价要100多万元人民币,他们认为贵了些,还要考虑考虑。同时,他们还了解到,该房产的所有人是柴先生,还没有入户,买房以后,赖先生可以“带户口直接更名”。

      此后,赖先生、林小姐共同与住房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购买居间协议书》。合同约定,住房置业公司向他们提供居间服务使他们与卖方达成成交意向的,他们要向住房置业公司支付该房屋实际成交价1%的款项作为中介费。

      但由于赖先生情侣与柴先生在房子售价方面还谈不拢,该房子买卖也就迟迟没有成交。中介方并没有放弃,一直在促成双方交易。

      两个月后,赖先生得到消息说,房主柴先生已将这套房子退给开发商厦门F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了该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登记。赖先生想,要是直接向开发商买房,不就无须中介,可以省下中介费了吗?

      于是,赖先生便自己找到厦门F房地产开发公司,谈妥了直接买房的事。

      2007年2月,赖先生与厦门F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1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下这套房产。随后,赖先生办理了产权登记,并很快入住。

      中介方厦门某住房置业公司听说这套房子已经出售,并且买房的竟然就是赖先生,便拿出当初签订的买房中介合同,要求赖先生支付100万元人民币买房款的1%作为中介费。

      赖先生回应称,委托厦门某住房置业公司出售该房产的柴先生在2006年11月30日,就将该房子退还给开发商厦门F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我是于2007年2月1日直接向开发商购买这套房产的,并没有通过厦门某住房置业公司的中介服务。因此,买房中介合同无效。

      厦门某住房置业公司表示,赖先生所购买的房产,是通过他们得知信息的,已经得到了中介服务,因此就得付中介费。

      赖先生不解:我是直接买房的,并不是中介促成的,怎么还要付中介费?

  法官点评

      厦门市中级法院法官曹发贵: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买房者是否接受了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所提供的服务包含两种: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本案中,赖先生明确承认,其购买房产的信息来源于住房安置公司,住房安置公司也已经为其提供看房等媒介服务。至于赖先生所提其购房合同系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则属于其最终购买房屋的交易方式。事实上,从原买主柴先生与住房置业公司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书》中体现,该房产委托出售的交易方式是“带户口直接更名”。在目前二手房交易中,“直接更名”指的就是直接由购买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交易方式。赖先生购买房产的有关事实也与此相印证表明,其购买该房产与住房安置公司提供的居间服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综上,被告赖先生接受了原告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且最终实现了购买相关房产的目的,即应当依照约定支付约定的中介费等居间费用。其未依照约定的比例支付中介费用,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打印】 【关闭
 更多本地新闻
曾嘉福:加快项目带动战略 促进新城开…厦门淡市不乏热销楼盘 “二八定律”…
厦门楼市降价引发退房 房价积弊终成…厦深铁路海沧段征地拆迁有序推进 农民…
厦门琴岛风貌建筑要重建 搬出将付安…政策利好开发商促销 厦门楼市或现抄底…
厦门第三批1358套保障性租赁房 15日起…厦门近期利好消息频传 买房可以出手…
厦市长刘赐贵表示 农村建新房子也是拉…银行执行房贷新政只做不说 七折房贷雾…
厦保障房政策将惠及更多人群 在建约4…厦首次购房界定标准放宽 更多购房者从…
厦市长专线:推动“金边”招租 让百姓…利率一降再降减轻房贷族负担 提前还贷…

 

 
 

关于淘屋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淘屋信箱 网站建设 免责声明
网络实名:淘屋 淘屋网 淘屋不动产 中文域名:淘屋.cn
Copyright© 2005-2008 Taowu Inc.
沪ICP备06012826号
上海淘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