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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阳台临街,路人怕怕;售楼处:如果是怕楼上掉东西下来,那没阳台也可能掉啊
昨日,读者王先生拨打商报热线968820反映,位于新华路的楼盘“新华城”即将完工,但附近的居民和行人都感觉这栋建筑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原因是它配备的是外阳台,这些阳台刚好面向马路,且没有任何遮掩物。
王先生认为,外阳台不应该面向马路,至少也应该配有一定的遮掩物确保安全,可是“新华城”却没有。“如果住户向阳台外扔物品,即使是很小的东西从30楼砸下来对路人造成的伤害也是很大的!”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情况,记者来到“新华城”,只见“新华城”是由几栋联体建筑组成,最高的楼层为30层,边上两栋楼的拐角处从2楼起都设置了凸出来的外阳台,中间那栋楼的高层也设置了外阳台。站在新华路上看,这些外阳台都设在临街的一面,外阳台上除正常的栏杆外,没有其它遮掩物。
记者看到,目前“新华城”正在进行最后的施工,最底层的脚手架尚未拆除,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楼盘预计明年4月份交房。据介绍,当初楼盘的设计图纸都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建成后验收也通过了,肯定不存在安全问题,“如果怕楼上掉东西下来,那没阳台也可能掉啊。”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林树枝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设计院在设计建筑物图纸时都不会在临街的一面设计凸出来的外阳台,这主要是出于外观美观的考虑,有外阳台显得不够整齐,外阳台一般都设计在背街的一面,但是也没有强制规定临街建筑物不能设计外阳台。
《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建筑外墙需设置围护栅栏、雨阳篷、管线及阳台、晒衣架的,应纳入建筑立面设计内容,统一设计和施工,满足安全和建筑美观的要求。禁止在建筑外墙加设原设计以外的围护栅栏、雨阳篷、管线、阳台和晒衣架。”换句话说,如果“新华城”的设计图纸通过了审批且验收合格,那么是符合规定的。
林树枝说,按照规定,临街一面的建筑物如果设置外阳台,不能安装防盗网等进行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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